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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县香溪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中兴恒 2021.01.27

兴山县香溪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兴山县香溪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第3次采购) 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XSZ0854-202001-01F (3)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兴采计备[2020]XM0600号

三、项目名称

兴山县香溪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第3次采购)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宜昌市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发展大道60号

中标(成交)金额: 29 (万元)

服务类

名称:兴山县香溪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第3次采购)

服务范围:香溪河流域古夫河段(古洞口大坝-满天星电站、张家河片区)、南阳河段、南对河段、咸水河段、昭君集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 1、兴山县香溪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包括兴山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2、兴山县香溪河流域古夫河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3、县城饮用水源地建设项目;4、兴山县香溪河流域南阳河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等4个子项。

设计周期: 60日历天; 30日内提交送审稿、45日内提交报批稿。.

成果要求: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五、评审专家名单

蔡照明、胡平、彭万清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 2021-01-08

2、评审地点:兴山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

2、收费金额: 0.432 (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兴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兴山县古夫镇香溪大道45号

联系方式: 151718879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开发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1栋1505

联系方式: 191072107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岸

电话: 19107210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