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恒

…
北京 天津 上海 重庆 河北 山西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海南 四川 贵州 云南 陕西 甘肃 青海 广西 内蒙古 西藏 新疆 宁夏 台湾

建筑云学院中兴恒PIMS系统

部门规章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文件 > 部门规章

北京中心:公布2020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比例与缴存基数上限中兴恒 | 2020-07-23 16:27:43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费负担的政策,综合考虑疫情影响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要求,经北京市政府批准,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北京中心”)公布2020住房公积金年度继续执行5%至12%的缴存比例政策,月缴存基数上限仍沿用2019年度月缴存基数上限标准27786元。

缴存单位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5%至12%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缴存比例,无需提供材料进行审批。缴存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不得高于规定的月缴存基数上限,不同缴存比例对应不同月缴存额上限。凡超过上限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

北京中心透露,职工月缴存基数下限待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后再作调整。

业务范围: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投标代理工程咨询工程监理BIM咨询工程PPP咨询资产/房地产评估及土地估价会计事务所全过程工程咨询
成功案例:工业及矿业办公及公共建筑厂房科学教育公路工程民用住宅
走进中兴恒:关于中兴恒集团文化荣誉资质团队风采联系我们
快速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