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信区第一农贸市场建设工程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广信区第一农贸市场建设工程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招
广信区第一农贸市场项目已由.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及争取.上级资金。现决定对该项目的交通影响评价服务进行公开摸球(摇号),采用报价承诺法(随机抽取方式)选定服务单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广信区第一农贸市场建设工程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2、项目地址:广信区旭日街道;
3、项目概况:项目占地6933.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0480平方米(含8000平米地下室) ;项目总投资约9200万元。
4、服务费用:. 5万元(含税,包干价),费用含专家评审费、检测费、税金等费用;
5、服务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的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具体相关条款在合同中约定;
6、服务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20天内,提交交通影响评价送审稿,直至专家评审会通过,并取得批复。
7、付款方式:本项目中标价即为包干价,中标人出具报告经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支付,具体在合同中约定。
8、服务要求:满足相关部门审批要求;配合取得相关部门的审批文件。
二、投标单位的要求及开标会需递交的材料(原件备查)
1、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二代有效的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投标单位需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交通影响评价资质或交通影响评价资格认定合格证书(其承担的业务范围包含交评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即可) ;
4、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非失信被执行人;投标单位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例如江西省,查询网址: http://gsxt.jxaic.gov.cn/) ;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成交人以任何名义进行转包(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6、必须填写《中标履行承诺书》,承诺在中标后,不论该项目评价费多少,按照报价承诺法,均响应建设单位的要约价,按时签订服务合同,按合同约定完成服务工作。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10%,评价工作全部完成后-周内一 次性无息返还。发出中标通知书20天内完成工作,逾期- -天罚款合同价2%,累计逾期3日由业主方进行对中标单位负责人约谈,累计逾期超过5日视为根本性违约,招标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方赔偿违约项目中标价的同等价款作为违约金。
以上"投标人应具备资格条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提供原件查验)
三、报价
招标要约价5万元整(包干价),含专家评审费,组织调查费、公示费、税金等费用。响应要约价的即为有效投标报价,提供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