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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中兴恒 | 2020-04-03 15:44:00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经过近一年的努力,吉林省已建立起统一完善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体系。

2019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后,吉林省同步制定印发实施方案,全面铺开改革工作,由省政数局牵头,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等23个省直部门组建专班,按照“三个并行、倒排工期、压茬推进”的方式,梳理审批流程、推进系统建设、加快平台对接。按照“省统市用”模式,吉林省全面完成国家要求的“四个统一”改革任务,即再造审批流程,理清了审批事项101项,共精简审批事项20项,精简比例16.5%;压缩审批时限,总体实现审批时间压缩在81个工作日以内;精简办事要件,采用“一张表单”提交申报材料,减少材料39.12%;统建省市两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了集约节约、安全可控。

据统计,吉林省工程审批系统上线以来,累计实现通过系统审批项目717个,有力提升了审批效率和企业获得感。在疫情防控期间,该系统充分发挥保驾护航功能,积极推行网上受理和审批,最大限度做到“不见面”审批,企业也可登录客户端远程实时查看各类事项审批和结果材料办理进度。

据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局长宋刚介绍,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期通报的情况看,在系统技术对接和数据共享方面,吉林省均为首批达标省份,走在全国前列。下一步,将继续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地生根、取得实效,强化全程线上审批和数据实时共享,建立“省市两级、条块结合”的审批监管体系,规范审批行为,进一步优化吉林省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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