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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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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中兴恒 | 2020-07-22 16:52:27

近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开展为期4个月的全区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通知》要求,各级住建部门将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作出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记入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信用记录,开展信用惩戒,直至清出市场;加强与纪检监察、政法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联动查处、联合惩戒等工作机制,对发现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及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并配合案件侦办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整治范围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建和市政工程项目

整治重点

正在开展招标投标活动的工程项目

整治内容

●主要聚焦房建和市政工程领域招投标中存在的恶意竞标、强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贪污腐败等重点问题。

●对虚假招标、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围标串标、恶意竞标、贿赂招标人和评标专家、资质挂靠、强揽工程、层层发包转包、党政机关公职人员干扰招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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