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恒

北京 天津 上海 重庆 河北 山西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海南 四川 贵州 云南 陕西 甘肃 青海 广西 内蒙古 西藏 新疆 宁夏 台湾

建筑云学院中兴恒PIMS系统

部门规章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文件 > 部门规章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中兴恒 | 2020-03-25 15:42:31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精准稳妥推进建设工程企业复工复产,现决定,我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0年7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业务范围: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投标代理工程咨询工程监理BIM咨询工程PPP咨询资产/房地产评估及土地估价会计事务所全过程工程咨询
成功案例:工业及矿业办公及公共建筑厂房科学教育公路工程民用住宅
走进中兴恒:关于中兴恒集团文化荣誉资质团队风采联系我们
快速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