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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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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审批职能,提高审批效率中兴恒 | 2020-05-26 16:27:55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针对行政审批职能分散、多头管理、程序复杂、效率不高等问题,进一步整合行政审批职能职责,梳理行政审批事项,集中行使审批权限,科学再造审批流程,极大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和质量,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降低行政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提高行政效率做出了有益的探索。

一是大力整合优化行政资源。坚持“一窗受理,一站审核,集中审批,批管分离”的原则,优化资源配置,在编制、内设机构、领导职数“三个不变”的前提下,将行政审批职能全部归并到新成立的行政审批处,由一个处室承担厅本级全部行政审批职能,有效剥离行政审批和行政监管职能,规范审批行为,实现一个窗口接件、一个大厅审批、一枚印章管审批,切实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

二是切实解决痛点堵点难点问题。进一步简化审批申报资料和审批流程,优化审批程序,统一审批口径,以标准业务手册规范审批工作;公开审批信息、细化办事指南,做到一窗通办、一次告知,进一步改善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效率;采取窗口受理、后台审核、交叉互检、服务对象与审核工作人员不见面等措施,严密防范廉政风险。

三是大力加强行政审批信息化建设。整合原有数十个专业审批系统,逐步建成一个统一的审批系统,汇集厅本级全部审批事项,加快推行无纸化审批和网上电子证照,利用信息系统优势提高审批效率,利用规范化办事程序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切实为企业群众提供更高效的审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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